沈复《童趣》原文与译文解析

沈复《童趣》原文与译文解析,是由经典国学网从海量的中小学考试试题中精选而来,为广大师生和古文爱好者提供标准答案和翻译解析。以下为正文内容。

沈复《童趣》原文与翻译

 沈复(1763年——1825年),字三白,号梅逸,清乾隆二十八年生于长洲(今江苏苏州)。清代著名文学家。著有《浮生六记· 闲情记趣》。工诗画、散文。据《浮生六记》来看,他出身于幕僚家庭,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,曾以卖画维持生计。乾隆四十二年(公元1777年)随父亲到浙江绍兴求学。乾隆四十九年(公元1784年),乾隆皇帝巡查江南,沈复随父亲恭迎圣驾。后来到苏州从事酒业。他与妻子陈芸感情甚好,因遭家庭变故,夫妻曾旅居外地,历经坎坷。妻子死后,他去四川充当幕僚。此后情况不明。沈复既非秀才举人,也非文人墨客,达官贵族,他出身于“衣冠之家”,师读书,但后习幕经商,后又卖画为生,浪迹四海。
原文
 余忆童稚时,能张目对日,明察秋毫,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,故时有物外之趣。     夏蚊成雷,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,心之所向,则或千或百,果然鹤也;昂首观之,项为之强。又留蚊于素帐中,徐喷以烟,使之冲烟而飞鸣,作青云白鹤观,果如鹤唳云端,为之怡然称快。     余常于土墙凹凸处,花台小草丛杂处,蹲其身,使与台齐;定神细视,以丛草为林,以虫蚁为兽,以土砾凸者为丘,凹者为壑,神游其中,怡然自得。     一日,见二虫斗草间,观之,兴正浓,忽有庞然大物,拔山倒树而来,盖一癞虾蟆,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。余年幼,方出神,不觉呀然一惊。神定,捉虾蟆,鞭数十,驱之别院。

译文
  我回忆自己年幼的时候,能够张大眼睛直视太阳,也能注意到最细微的事物。(当我)见到微小的事物,必定会仔细观察它的纹理,所以常常能感受到超出事物本身的乐趣。     夏天蚊子的嗡嗡声如雷,我暗暗把它们比作成群的白鹤在空中飞舞。我心里这样想,成千上百的蚊子果真变成白鹤了;我抬着头看它们,脖子也因此僵硬了。(我)又留几只蚊子在未染色的帐子里,慢慢地用烟喷它们,让它们冲着烟雾边飞边鸣叫,形成“青云白鹤”的景观,果然就像白鹤在云端飞鸣,因此我高兴得拍手叫好。     我常在土墙凹凸不平的地方,花台旁小草丛生的地方,蹲下身来,让身子和花台一样高;聚精会神仔细观察,把丛草比作树林,把虫蚁比作为野兽,把土块凸起的地方比作山丘,把低洼的地方比作山沟,凭着想像在其中游玩,(感到)安适愉快十分满足。     有一天,(我)看见两个小虫在草间争斗,便蹲下来观察。兴趣正浓厚(的时候),突然有一个庞然大物,推倒山压倒树地走来,原来是一只癞蛤蟆,(它)舌头一吐两只小虫就全被它吞掉了。我那时年纪小,正看得出神,不禁大吃一惊。我定了定神,捉住了这只蛤蟆,鞭打蛤蟆,(把它)驱赶别的院子去了。     1.节选自《浮生六记·闲情记趣》(自传体散文)。题目是编者加的。沈复(1763-?)字三白,号梅逸,长洲(现在江苏苏州)人,清代文学家。     2.余:人称代词,我。     3.忆:回忆。     4.稚:幼小。     5.张目:张大眼睛。     6.明察秋毫: 形容视力好。 秋毫,鸟类到了秋天,重新生出来的非常纤细的羽毛。后用来比喻最细微的事物。     7.藐:小。     8.细:仔细。     9.故:所以     10.物外:这里指超出事物本身以外。     11.私:私下里,暗暗地。      12.于:在。     13.则:那么,就。     14.或:有时。     15.项为之强(jiāng):脖子因此变僵了。项:颈,脖颈。强,通“僵”,僵硬的意思。     16.素:未染色的。素帐:未染色的帐子。(或白色的帐子)     17.徐:慢慢地。     18.以:用。     19.使:让。     20.而:并且。     21.作:当做。     22.观:景观。     23.唳 (lì )鸟鸣。     24.为之:因此。     25.怡然:安适、愉快的样子。然,……的样子。     26.以……为……:把……比作……。     27.怡然:安适、愉快的样子。怡然自得:形容安适愉快而满足的样子。     28.兴:兴致。     29..盖:原来     30.虾(há)蟆:癞蛤蟆。 在古文中,“虾”相当于“蛤”(但在考试中一般不会出现)     31.方:正。      32.鞭:名词动用,用鞭子抽打      33.之:代词,它指虾蟆。     34.驱:驱赶。      35.庞然大物:体积庞大的东西(后来引申为外表上强大而实际很虚弱的东西)     36.果:果真     37.林:森林     38.怡然自得:安适愉快而满足的样子。     39.私拟作:(我)暗暗把他们比作。     物外之趣的三件事:     1.观蚊如鹤:夏蚊成雷,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,心之所向,则或千或百,果然鹤也;昂首观之,项为之强。又留蚊于素帐中,徐喷以烟,使之冲烟飞鸣,作青云白鹤观,果如鹤唳云端,怡然称快。 [观蚊成鹤]     2.神游“山林”:于土墙凹凸处,花台小草丛杂处,常蹲其身,使与台齐,定神细视。以丛草为林,以虫蚁为兽,以土砾凸者为丘,凹者为壑,神游其中,怡然自得 。     3.驱赶蛤蟆:一日,见二虫斗草间,观之,兴正浓,忽有庞然大物,拔山倒树而来,盖一癞蛤蟆。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。余年幼,方出神,不觉呀然一惊;神定,捉蛤蟆,鞭数十,驱之别院。     出自本文的成语:     明察秋毫 (形容目光敏锐,连最细微的东西都能看清楚。也形容人很精明,能洞察事理。)     怡然自得 ( 形容安适愉快而满足的样子)     庞然大物 (又高又大的东西。比喻貌似强大而实际虚弱的东西。)     夏蚊成雷 (形容蚊子很多。这是夸张的表现方式)     怡然称快 (高兴得连声叫好)  

通假字

  1. 项为之强: 强通"僵",僵硬的意思     2. 虾蟆 :蛤蟆  

词类活用

  名词用作动词:     鞭数十(“鞭”,鞭子,这里活用作动词,“用鞭子打”的意思。)     果然鹤也(“鹤”,白鹤,这里活用作动词,“变成白鹤”的意思。)  

一词多义

  ⑴观: ①昂首观之〔看〕 ②作青云白鹤观〔...的景象〕     ⑵察: ①明察秋毫〔看〕 ②必细察其文理〔观察〕     ⑶神: ①定神细视〔精神〕 ②神游其中〔思想〕     ⑷时: ①余忆童稚时〔时候〕 ②故时有物外之趣〔时常〕     ⑸以: ①徐喷以烟〔用〕 ②以丛草为林〔把〕     ⑹为: ①项为之强〔因为...而...〕 ②以丛草为林〔当作〕 ③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〔被〕     ⑺之: ①昂首观之〔代词,指蚊子〕 ②物外之趣〔助词,的〕 ③心之所向〔这样〕 ④观之,兴正浓〔代词,指两只小虫斗草〕 ⑤项为之强〔代词,指看蚊子〕 ⑥驱之别院〔代词,指癞蛤蟆〕  

特殊句式

  1、状语后置句式:     (1)、“徐喷以烟”等于“徐以烟喷”。译为:慢慢地用烟喷它们。     (2)、“留蚊于素帐中” 等于“于素帐中留蚊”。 译为:又在白色帐子里留几只蚊子。     2、省略句式:     (1)、“使与台齐” 等于“使(之)与台齐”。 译为:使身子跟台子一般高。     (2)、“见二虫斗草间” 等于“见二虫(于)草间”斗。 译为:我看见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。     3、被动句式:     “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” 。译为:舌头一吐,两只小虫全被它吃掉。     4、判断句式:     “则或千或百,果然鹤也” 等于“眼前果真就出现了千百只白鹤”     5、固定句式:     以丛草为林:以-----为 译为:把------当作  

古今异义

  方:古义:正在; 今义:方形     或:古义:有时,有的人; 今义:或许     余:古义:我; 今义:剩下     盖:古义:发语词,相当于“原来是”。 今义:动词,建筑;名词,器具上部有遮蔽作用的东西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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